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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杭州创业人员可以领房租补贴

发表于2013-04-16

杭州市区就业困难高血压人员、失业人员、农村治疗劳动力及新杭州人自主成串创业,符合条件的,可沉住气的在失业人员创业园创[url=http://t.qq.com/wbsjkytx]多吃[/url在失业人员创业园创业,有的在园外,房租补贴也不同。

杭州市区持《就业援助证》、《失业证》、《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》或《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》人员(以下简称四类人员),在2009年7月1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新创办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,下同)进入经认定的杭州市区失业人员创业园的,可以向所在创业园提出申请园内补贴。园内补贴最高为3元/平方米·天,补贴面积最高50平方米。超过最高标准的按最高标准予以补贴;实际租房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,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。最多补贴3年。第1年全额补贴;第2年补贴70%;第3年补贴30%。

杭州市区持《就业援助证》人员(不含从失业人员创业园内迁出的人员)2009年11月26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,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(乡镇)劳动保障管理站申请园外补贴。

园外补贴,第一年是1元/平方米·天,第二年0.5元/平方米·天,补贴面积最多100平方米。实际租房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,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。最多补贴两年。不管是申请园内补贴还是园外补贴,都需要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:1.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、非限制类发展项目;2.担任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%;3.在杭州市区注册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;4.持续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,合法经营,依法纳税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一人任多家企业法人的,不能重复享受,一家企业只可享受一次,园内补贴和园外补贴也不可重复享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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